土地法341分割

2022年9月15日—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條文有明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所稱之處分,不包括分割行為在內,不得以共有人中一人之應有部分或數共有人之應有部分合併已逾三分之二,即可不經他共有人全體之同意,而得任意 ...,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任何共有人得...

什麼是土地共有?不動產專業律師5分鐘帶你了解土地法34

2022年9月15日 — 土地法第34 條之1 第1 項,條文有明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 ...

土地法§34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所稱之處分,不包括分割行為在內,不得以共有人中一人之應有部分或數共有人之應有部分合併已逾三分之二,即可不經他共有人全體之同意,而得任意 ...

土地法§34-1

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任何共有人得申請該管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十五日內向司法 ...

土地法34

2022年7月6日 — 土地法§34-1第一項:「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 ...

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多數決處分之適用範圍,曾榮耀老師, ...

2021年12月7日 —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 ...

土地法第34 條之1 實務解析

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05. 條第1 項第6 款所明示,其前段係指於申辦共有土地分割及合併時,其申請. 人應以共有人全體為原則;至後段所稱土地標示分割或合併,應屬例外規定.

解釋函 - 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

公私共有土地辦理共有物分割涉及權利之移轉變動者,性質上屬處分行為,公有土地自應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辦理。惟土地法第34條之1第6項規定「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 ...